高邮讨债公司成功调解吴某向雷某购买货物后,尚欠30000元货款未付
高邮讨债公司成功调解吴某向雷某购买货物后,尚欠30000元货款未付。双方虽约定了还款日期及利息,但到期后吴某分文未付。为维护自身权益,雷某向子长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经法院主持调解,双方于2024年11月28日达成民事调解协议。然而,调解书生效后,吴某拒不履行义务,雷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执行法官依法启动网络查控,但未发现吴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。执行干警经多方查找,亦未能掌握吴某确切下落。执行法官告知雷某,若其也无法提供吴某的有效财产线索或行踪信息,案件执行恐将陷入僵局。
“我已掌握一些吴某的线索,请给我一点时间。”雷某向执行法官表示。近日,雷某向法院提供关键信息:吴某将于当日在陕西省咸阳市某地出现。执行干警闻讯火速出击,精准抵达指定地点,果然发现吴某行踪。面对突如其来的执行干警,吴某迫于法律威慑,当场筹措资金,一次性将全部欠款本金及利息履行完毕,案件得以圆满执结。
事后,执行法官询问雷某如何锁定吴某行踪。雷某透露,因与吴某相识多年,对其秉性较为了解,知其“难过美人关”。于是,雷某使用新手机号注册微信,伪装身份添加吴某为好友,以交友名义进行联络。数日后,雷某成功约吴某在咸阳见面,吴某欣然赴约,最终被守候的执行干警成功控制。
此案的成功执结,一方面得益于申请执行人雷某的积极作为和精准提供执行线索;另一方面,也体现了子长法院执行干警反应迅速、行动有力的高效作风。该案再次证明,在法院执行工作中,申请执行人的主动配合与线索提供至关重要。唯有法院与申请执行人紧密协作,形成执行合力,才能有效破解“人难找、财难寻”的执行困境,切实提高执行效率,共同实现胜诉权益,最终达成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“双赢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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